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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长兴新太农机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
(资料图)
经调查核实,长兴新太农机有限公司等11家农机产销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违背企业承诺等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处理意见
(一)浙江星莱和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对授权经销商出具的发票进行核对,履行承诺不到位等轻微违规行为;瑞安市奥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旧发票冲红开具新发票后,向购机者提醒告知不到位等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该2家企业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
(二)长兴新太农机有限公司、龙游泰旺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永康市绿之友农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等较重违规行为;安吉县吉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长兴长丰农机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申请补贴后将发票冲红且未及时重新开具发票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暂停该5家企业经销补贴产品资格6个月,并限期整改。
(三)嵊州市全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未保留与经销商非现金结算购机款往来凭证,违背企业承诺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暂停该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3个月,并限期整改。
(四)浙江大井机械有限公司存在以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等较重违规行为,且拒不配合财政部门调查,即日起暂停该公司所有轨道运输机补贴资格12个月,并限期整改。
(五)湖州精耕农机有限公司存在申请补贴后将发票冲红但未及时重新开具发票等较重违规行为,且该情况多次出现、金额较大;龙游瑞泽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以周金来身份代申领补贴资金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暂停该2家企业经销补贴产品资格12个月,并限期整改。周金来参与较重违规行为,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二、有关要求
(一)对发文之日前已经录入补贴申请但未结算的产品,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结算兑付手续。
(二)暂停期满后,经企业书面申请,可按程序恢复补贴资格;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未收到企业书面申请的,视为该企业自动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加强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并上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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